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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光人工智能+主题产业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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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重光人工智能+主题产业园项目
原文依据:重光人工智能+主题产业园项目
项目编号
TJRD-2026-B-0125
原文依据:TJRD-2026-B-0125
采购单位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原文依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代理机构
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原文依据:天津市融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54.21万元
原文依据:预算金额:54.21万元
最高限价
54.21万元
原文依据:最高限价:54.21万元
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到 2026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原文依据:时间: 2026年07月17日 到 2026年07月24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日期
未找到
标书领取方式
未找到
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原文依据:2026年08月07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未找到
开标时间
2026年08月07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原文依据:2026年08月07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原文依据: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
交付时间
未找到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3个月内完成成果文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原文依据: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3个月内完成成果文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项目地区
天津市
原文依据:地区:天津市
采购内容
重光人工智能+主题产业园项目,数量:1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本公告附件:TJRD-2026-B-0125项目需求书。
原文依据:重光人工智能+主题产业园项目,数量:1项。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本公告附件:TJRD-2026-B-0125项目需求书。
工作范围
未找到
资质要求
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本项目开标之日前近半年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3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至开标当日前至少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1.4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至开标当日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4.1 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4.2 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5投标人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同时也接受非联合体参与投标。(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名(含联合体牵头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和《联合体声明函》。(2)非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原文依据:1.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本项目开标之日前近半年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3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至开标当日前至少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1.4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至开标当日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4.1 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4.2 网络申报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5投标人须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同时也接受非联合体参与投标。(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名(含联合体牵头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和《联合体声明函》。(2)非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联系人及电话
未找到
简短摘要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发布重光人工智能+主题产业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TJRD-2026-B-0125,预算金额54.21万元。采购内容为其他服务,数量1项,合同履行期限为签订合同3个月内完成成果文件。潜在投标人可于2026年7月17日至24日在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1号远洋大厦1417室获取招标文件,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8月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原文链接
https://www.ggzy.gov.cn/information/deal/html/a/120000/0201/20260717/aefbd71277ba73d9a10be6ac38c9324b.html